《姊姊的守護者》讀後(雷很大)

  記得曾在哪兒看過這樣一篇文章,說「如果你要用一個故事來表現某種思想,就應該記得這點,緊扣題旨。」它舉了一個(可能是某部電影)關於更生女子奮鬥,卻在獲得眾人認同與幸福的同時被車撞死(還是掉進溪裡淹死)的故事作為反例:最後一筆或許在情節上可以賺人同情,但實質上卻是狠狠打了前面所有鋪陳一大巴掌。因為這樣的結局等於告訴讀者,前述所有的努力終歸是徒勞,更生人就是不會享有幸福。

  已經看了書的朋友,讀到這裡大概就會知道我想說些什麼。如果《姊姊的守護者》一文,是希望能對病患醫療自主權有所提倡的話,那麼最後這個作者所謂「最真實的結局」不啻是對病患醫療自主狠狠地摑上一巴掌。

  對安娜來說,儘管她在法庭上贏得對自己身體的權利,最後卻仍然是由一個「他人」來為她作出器官捐贈的決定。而對凱特來說,她不但無法拒絕原本並不想要的腎臟,並且還得為此添上一層自責:「而我,開始恨自己。當然都是我的錯。如果安娜沒有提出告訴,如果她沒有在法院裡跟她的律師簽屬文件,她絕不會在那個特別的時間點,到那個特別的十字路口。她會在這裡,而我會是不時回來糾纏她的幽魂。」而認為只要自己乖乖聽媽媽的話,乖乖接受移植,而不要讓妹妹來代替自己發聲的話,事情便不至於此。

  而那個「奇蹟似的好轉」以及「如果有一個人得走,安娜代替了我。」更是令我無法忍受的安排。(以奇蹟作為「最真實的結果」?)我是說,我可以理解並且認同凱特在這樣的情境下產生這樣的想法,但我無法原諒安排出這種情境,令她這樣想的作者。因為這等於是在呼應安娜最初的描述,告訴讀者說:沒錯,這個女孩的存在的確只為了某些特定理由。她誘起人們對於胚胎選擇與病患自主權的注意、拯救自己的姊姊,然後當這些目的完成,她的存在也就沒有必要了。

  至於那些懷念啦,留意預兆啦之類的......老實說,失去之後才給予的關注不過是對金絲雀的悔恨或鱷魚的眼淚。再說,既然一想起便傷心自責,因而刻意不去想的話,這些又能維持多久呢?吾聞楚有神龜,死已三千歲矣,王以巾笥而藏之廟堂之上。此龜者,寧其死為留骨而貴乎?寧其生而曳尾於塗中乎?更何況只剩下心中一道不願想起的陰影?

  且把話題轉回凱特。故事當中最令我心疼的一句話,是當法官前去找她問話時,她說早有預感如此,因為「問題老是回到我身上」。

  根本不是那樣的!看到那裡,我恨不得立刻跳進書裡大吼:根本不是那樣的!凱特似乎把一切的過錯歸咎在自己身上。然而,生病並非她的過錯,而因為疾病讓家庭走上分崩離析,也不是她的關係。一切問題的癥結不在凱特的疾病,而在於母親莎拉的心態。

  故事當中一再強調安娜的利益與父母代理權力間的衝突。然而,身為事件的核心人物,從頭到尾人們可曾注意過、問過凱特怎麼想,可曾給過她選擇的權利嗎?

  沒有。因為莎拉擋在前頭,當有人靠近,意欲詢問時,她便會用「凱特病得很重,我不想影響她的心情連帶病情」來作為理由回絕。一直到安娜說出真相為止。

  為什麼凱特想死卻不敢讓母親知道,不想接受腎臟移植,卻只敢委託妹妹出面作黑臉?在這個家庭裡,被忽略的孩子,其實不只是傑西與安娜,凱特也是。人們注意她身上的疾病,卻忽略了她這個人。莎拉以母愛為名對 APL 進行聖戰,以凱特為戰場、以安娜為彈藥,卻從根本上忽略了凱特與安娜這兩個「孩子」。綜觀整個故事,我可以感覺在那個家中,所有人都已經準備好,面對並且接受凱特將死的現實,只有莎拉不斷保持拒絕面對現實。這樣的心態,令她在醫師不建議進行腎臟移植手術時仍堅持安娜必須捐腎,本質上與台灣加護病房中,要求對七八十歲多重器官衰竭的老爸爸老媽媽「救到底」,心肺復甦狂壓幾十小時到肋骨全斷,epinephrine(急救用升壓劑)打到不知道血管裡流的是血還是藥,以求「孝子孝女」之名的兒女,程度上或許略有差異,本質上卻是雷同。

  當然作家人(醫生)的無論如何希望親人(病人)能夠生存下去,但究竟什麼樣的程度才算適當?很剛巧的是在這本書的前一本,我剛讀了葛文德醫師的第二本書《開刀房裡的沉思》,當中〈戰鬥〉一篇,他在走廊上被加護病房的護士叫住:「你們這些醫生是怎麼回事?不知道何時該喊停嗎?」

  他停下來與她討論那究竟該如何適當,而兩人都同意有些人做得太多、有些人做得太少,當中難以拿捏。而結論則是:做得多或做得少,不一定每次都能找到答案,但重點不在於過頭或不足,而在於當中是否能時時停下來,以病人的立場來想。我想這不止是對醫護人員如此,對家屬也是。

  諷刺的是,莎拉沒有想到凱特疲倦的心情,反而凱特卻敏銳地顧慮到「若我死了,媽媽是否會承受不了?」

  這不是一個關於愛彌補裂痕的故事(卷首的推薦文),而是一個真愛退讓給偏執的故事。若是要以病患自主權為出發,我期望能看到,獲得醫療自主權的安娜,能基於本身的意志同意捐腎。(她原本是願意的,拒絕是為了凱特不要。)而凱特也能夠依照自己的意志,拒絕接受妹妹的腎臟。讓即將凋零的能夠自自然然地去,而非氣窗中飛來鱷魚一般地來個車禍大逆轉。

  當然,這麼一來就少了很多戲劇張力與催淚性了。

--
另外......為何台灣醫生要對病患狂壓幾十個小時呢?當然是因為最後能活著提告的人是家屬啊......(遠目)


0 引用

複製引用用網址(TrackBack URL):http://urochordate.com/cgi-bin/mt/mt-tb.cgi/718


5 迴響

如果要安排懸疑劇情的話,
那可能是身為母親的莎拉僱人開車把安娜撞死~(抖抖)


喂,這樣太黑暗了啦 XDD


在網路上看了一段試閱,腦海中出現這樣的猜想:

凱特病痛纏身,又眼見家人為她而付出許多犧牲,她會萌生不願繼續拖累家人的念頭,是可以理解的。莎拉應該也能理解這個想法,但她不能接受。如果她接受了,就表示她也承認:凱特這女兒對她而言是個累贅。作為一個母親,她怎能有這樣的念頭呢?

正巧最近看到灰鷹在推薦《愛與其他不可能的追求》時,提到作者因為自稱「壞母親」而被全美國女性視為公敵。就作者的自序來看,她自認是個尚可的母親,只是還不到理想境界而已。但她不過自嘲「不夠理想,所以壞」,就被一般民眾抓著「壞」這個字面意思窮追猛打,由此推想美國人的保守思想還真是根深蒂固啊。

我覺得莎拉這樣的人物是個保守思想下的受困者。她沒辦法說出:「我愛我的女兒,但她拖累我和其他親人。」這樣客觀的事實,因為一個母親「永遠不能認為子女是累贅」。如果她潛意識裡不願承認女兒拖累了她,自然就否認了凱特想求死的一半理由。

至於另一半理由,基督教社會根本上就不同意一個人因為忍受不了病痛而求死吧。

這本書如果採大和解的方式來結局,會是怎麼樣的感覺呢?比方說,莎拉終於接受凱特將死,母女倆相擁痛哭一場~~這樣結尾大概就虛掉了(汗)。製造意外讓凱特存活下來是一招險棋,但這麼作的確能引起讀者更多的討論和反思,我覺得在寫作上是一種確實可用的手段,可惜落入濫情而抹糊了全書的主題。

但是這和那部更生人的電影(?)基本上是另一回事~~我實在看不出「一個努力奮鬥的更生人最終被車撞死」能引發什麼有意義的反思喔……(疑)


其實就我看的感覺來說,莎拉不是可以理解卻拒絕接受,而是根本沒有發現喔。在疲倦到疲倦得想死中間,其實應該是有一段醞釀時間,而且有機會在中間提供支持,但我覺得莎拉在這方面的支持其實也頗欠缺。她其實一直用自己的想法來為凱特作各種決定,而且直接認為凱特應該同意。

這部分的衝突似乎表現在凱特男友病逝,莎拉卻隱瞞凱特的地方比較明顯。而她明明知道小倆口已經互許過「如果怎樣的話,一定會出席對方喪禮」的承諾了。該段她的敘述給我的感覺其實有點「我這麼為女兒操煩,她卻只想到這種小事」的怨氣。但對凱特來說,這應該比安娜放棄曲棍球夏令營更糟,安娜起碼在夏令營報名之前就被告知「不准去」了,凱特卻連抗議遊說的機會也沒有。

再說儘管沒有相擁痛哭,不過采豫說的大和解其實還是發生了(聳肩),和解完緊接著車禍大翻盤這樣。(還不說真是雙重濫情啊……遠目)

再說,這邊所謂前半的否認和我文中所提的「不救到底別人就會說我不是孝子孝女」的人想法一樣,是從「別人對我的觀感」來作考量,而非以「病人的想法/利益」來作考量。如果必須落到以此,而非以愛,來作為辯解,那說真的實在是等而下之了。

而且不允許自殺的宗教觀念並不禁止「要求不治療」喔。「順從上帝旨意,即使那從外表看來是苦的」也是重要教義之一不是嗎?

當然,我寫這篇心得的假設前提是「如果這本書希望能提倡病患自主權的話」。如果說作者其實根本沒這打算的話,那其實這樣的結局也是 OK 的。


喔對了,說起來我覺得那個火場比喻很糟糕。

莎拉做的可不是要另一個女兒「帶路」去救陷入火場的女兒,而是「站在外面」要另一個女兒「去把你姊扛出來」。


發表迴響


   記住我的資訊?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本站採用 Creative Commons 授權條款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POWERED BY Movable Type 4.12
Login


+ 回到首頁 +
+ 關於站長 +
+ 站內搜尋 +
+ 友情聯結 +
+ 留言論壇 +

那些電腦前的事

日誌
創作
書、電影與其他
用功中
那些捲袖子的事

站務
食譜
篆刻
相簿圖庫
隨機文章
Powered by Stuff-a-Blog


訂閱/Feed
ATOM
RSS 2.0 (XML)
RSS FeedBur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