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這很政治不正確

但我還是要說。
去他媽的文化相對論。(噴氣)

This article was written by 封狼

15 thoughts on “我知道這很政治不正確”

  1. 唉,嚴格來說不算是,反而應該說是我跑到別人家裡去當了一回白目。
    但是真的煩了。(嘆)或許可以說是積太久了吧,笑。

  2. 回家了。(其實是回家後又混了一會兒)
    文化相對論之類的東西立意是很好,但是做過頭恐怕只成鄉願,或者是反過來被用作某種擋箭牌。(嘆氣)
    (又想起一些不太好的往事。)
    話又說回來,我家的家訓是「發議論前先把本分做完」。照這我本來也沒資格對什麼說東西,老違規沒事自己把自己弄毛了也純是庸人自擾,活該。(茶)

  3. 其實看什麼狀況下怎麼用吧
    如果本來就是刻意拿某種標準為基準在作比較
    那提這相對不相對的就有點像在說廢話了 -_-
    偶而在外頭吵一吵也是正常
    真的氣不過就回自己家關起門來罵個過癮吧
    我都是這樣發洩的 XD

  4. 呵,多謝關心。不過其實說真的沒有吵架,只是我單方面的去炸了人家家裡而已。(唉呀)
    插梢不小心碰掉的話,我是有可能在所有人都不知道怎麼回事的狀況下直接炸開的。(真不可取)所以碰上的人可說真的完全是無妄之災。
    炸完又冷過之後,現在我想應該要來檢討反省一下,究竟是怎麼搞的會弄成這樣?
    仔細想想,第一個被我點名抓出來醮的文化相對論,其實算起來也有點無辜。就這方面的部分──包容網路上不時出現的注音文與錯字(以語言的角度來看待)──來說其實也還好。雖然對我來說,並不認為注音文能被視為一種獨立語言或方言,而包容這些東西的「使用者」比包容這些東西「本身」更有意義,不過其中差異或許只是定義遊戲與文字遊戲。不以言廢人這事,說起來也沒錯。
    真要說拿文化相對論來當擋箭牌,這和一年前左右我室友遇上的「翹課正當性」事件相比根本不算什麼。
    只是,呼籲寬容的同時,用了較質問性的語句,最重的詞,下到「納粹」與「自我歧視」。「反注音文=自我歧視」與「用注音文=白癡」的等式相比,會高明到哪去嗎?這與文化相對論式的主旨對比之下的效果,恐怕才是真正的掉落插梢。
    確實網路上有些人,一見注音文就非要踩上兩腳不可。而那種行為的確,就像是脊椎思考的結果。當然這種行為的確可能讓人看不過去而惱火。所以原先的不滿語氣或許是針對這樣的行為,或者是有這樣行為的人,然後轉嫁到整個反對注音文的立場。雖然使用族群整體來指射人往往會得到最糟糕的那個印象,但人卻常被歸類以族群。
    所以我回了文,然後在最後點了一下:是被小白搞煩了吧?要記得小白的歸小白喔。大概是這樣的意思。
    收到的回應大意部分包括:喔不,我不是想討論那些小白,我想討論的是反對注音文這件事情。這樣的誤解出發點會讓討論立足點偏移,而且這樣揣測我的動機讓我有點小難過。
    那個當下其實覺得有點好笑。我是說,錯誤推測反反注音文的動機是被小白搞煩會讓人難過。那錯誤推測反注音文動機因為不愛自己學習語言的方式,不愛自己,那被猜錯的人是不是也應該難過一下?
    畢竟我都在回文裡說過我是因為在乎注音才看不下注音文的,那這樣我也可以來難過一下。我決定要來裝裝可憐。
    但是我沒注意到有插梢已經掉了──事實上有跡象但我卻沒有警覺──所以本來當我打開安全栓,開始尋找情緒表達。原本只打算小戳一下,結果卻成了突如其來的大爆炸。
    所以,結論就是:
    1. 如果覺得插梢可能掉了,不要試著去開安全栓。
    2. 沒事不要在頭上長那麼多根插梢。
    以上

  5. 我變成小白了:)
    不過我並不是二元論者喔,反倒我還有點後現代的混沌論者的意味
    過了這許久,還是應該要對封狼姊的怒氣有所回應,
    所以在我自己的網誌上做了一篇迴響
    我想我當初的初論十分不冷靜,以致於冒犯了封狼姊
    所以以一篇較為理智的立論來彌補,希望封狼姊不要再生氣了:D
    http://blog.yam.com/tomatoism/article/6771340

  6. 我說說自己的看法好了。
    我個人看到注音文,自然的反應是視而不見。因為真的,對我來說要搞懂需要花上太多功夫了。正因文字只是溝通的工具,有效的溝通需要雙方面對等的effort,如果對方是以自己方便為出發點而打出讓我需要多花功夫來解讀的文字,老實說,這對我來說是把皮球推給解讀的那方,而我會覺得自己沒有義務花雙倍的功夫,來補足他沒有放進的effort。
    我不會無聊到去「反」,去攻擊、嘲笑或貶低。我就是視而不見而已。
    如果對方因此無法適時得到他需要的回應,很遺憾,我覺得那是他自己的責任與問題。沒有人天生就知道怎麼作注音輸入,我到今天也還是要花了很多時間打字挑字。尤其我現在人在國外身處英文工作環境,中文輸入對我來說很不方便,但基於禮貌與誠意,我會願意犧牲自己的的一點時間,儘量去組成一個方便人家閱讀的訊息。
    或許有些人使用注音文是像阿素的父親這樣沒有辦法,但我想也有很多人使用注音文、火星文等,就單純是圖自己方便而已。這是無法一蓋而論就全體「定罪」或全體「脫罪」,兩者都是把這現象過於單純畫在看。
    類似的問題不是只發生在需要以注音為輸入媒介中文溝通上,英文也有一樣的火星文問題,如以U代替you、4代替for或以其他數字縮寫代替的狀況,並且正在時下網路上各場所氾濫。這種情形還能以背景、輸入障礙等來解釋嗎?
    年輕一輩的更沒藉口不下點基本功夫來建立輸入基礎。在我們小時沒有電腦的時代,上學學寫字,貪快用簡寫是會被糾正扣分的。是的,不管你在文字語言上多沒天份,你不花點時間把字練好練正、避免別字、就只好背負相對可能的代價,比如拿較低的分數,寫的東西給人觀感不好、作文拿不高分、進不好的學校、寫信求人、寫履歷表等可能被打回的機會大。這不是歧視,這是現實的運作方式。
    當然我覺得沒有必要去罵這些人「回學校好好重學」,但這只是單純因為我覺得多花這樣的時間實在很多餘。倘若我有時間罵,我當然就有時間解讀對方的訊息了,那溝通就達成了,既然達成也就沒什麼可罵的。
    現在我就是因為不願意付出這樣的時間精力去解讀,當然也不願意去罵去反了。溝通沒達成,對方無法得到他需要的回應,那固然是他的損失,但我也不覺得責任在我。就像我說的,溝通是兩方面的effort,而我沒有義務要無條件接受人家推給我的皮球。

  7. 唔,當初就知道素早晚會跑上這篇來。不過看到的時候還是愣了一下:我沒說什麼二元論呀?(若是指文化相對論,則文化相對論不是二元論,差得遠囉。)至於生氣什麼的,我說過那是我自己發神經,不干素的事。
    其實番茄主義那一篇之前貼在術器時我就有看到。當時便決定不回的原因有幾點:
    第一其實就貼在本文上面的某篇回應:我家家訓是「發議論前先把本分做完」,而顯然我還沒做完。
    其次是我不相信真理越辯越明,要找「事實」要的是「證據」,而不是「辯論」。兩端逼近的夾擊法有段時間我也很愛用:從前高中做數學題的時候。因而對這類的辯論並不特別感興趣。事實上不論多強調多元性,若一開始問的問題就是「Yes/No question」(標準辯論比賽的出題方式?)的話,無論中間轉過幾圈想過多少,最終也仍是二元的「Yes/No question」。事實上與其要問「注音文好不好/壞不壞」,倒不如問「何時何地注音文可以被接受/令人難以忍受」的「5W 問題」。
    即使是一指神功的半百老伯,身為一個公司中高階主管,如果要寫一封 e-mail 短柬給股東/董事/客戶,我想知道他是否一樣會為了「方便」而使用注音文?如果在網路遊戲、聊天室、甚至網路論壇可行,那麼,如果以「方便」與「大家都學過注音理應看得懂」為由,出版一本如此書寫的十二萬字小說又如何?把網路遊戲(字打過很快會消失)與論壇(文章貼出後會留存較長的時間)裡的行為不加區分地並列,我不認為是很好的比較,也是我認為整個問題過度化約的原因。
    過度化約的問題常常是無解,我不想花太多時間在這上面做辯論。
    最後是我還是搞不清楚想討論的主軸究竟為何。新的一篇我怎麼看也仍是對行為面的討論,但素先前已說過,要討論的不是說話態度的行為,而是「反注音文」本身。
    如果討論的是行為問題,雖然我反對注音文,但基本上我是懶得對使用者做出什麼太激烈的舉動。「不要在我家用」的道理和非吸煙者「不要在我家抽煙」相似,我認為那是我該有的權利。那麼若是討論行為問題,基本上我沒什麼意見,自然也沒有回覆。
    而如果討論的是「討厭注音文」這件事情本身,那麼或許還是要回到文化相對論上。如果使用的理由可以只是「自 high」,那麼反對的理由又是否可以對等地只是「看了就不爽」?或者使用的理由是「不想學/用」那反應是否也可以是對等的「不想看/理」?
    「反注音文」是「反對使用注音文」,反對一個行為。但若「反反注音文」是「反對討厭注音文」,那麼它是在反對一個想法。我只管你做了什麼,但你卻連我心裡想法也要管,這又是哪方干涉哪方比較多呢?
    終極的文化相對論原本是連「納粹」這種東西都可以認為是合理存在,而不該以身為「非納粹」的立場來評斷哩。這東西是把雙面刃,在我看來適合拿來要求自己,但呼告別人時可能就很容易反砍自己一刀。
    好吧,本來想簡單說一下不想回的原因,結果看樣子根本是回完了嘛。賠我一個小時的覺來啊……T_T(←是你自己欲罷不能的吧?)

  8. 我沒有都講完吧 XD
    其實我覺得不需要去說什麼反或反反,戴了這樣的帽子都很沉重,一但要作這種立場分明的劃分法,自然看起東西也成了二分。
    但本來語言就是一種習慣,有時分界是不需要那麼黑白分明的,就像封狼說的一看場合,二看程度。如果只是在一些極其輕鬆的場合,比如網遊、聊天室抬槓等,那用注音文火星文當然無所謂──遊戲進行的下去就好,講那些資訊不是什麼太要緊的重點。如果是在討論板,討論資訊內容比例不重的輕鬆事物時,我想人家一般也不會太介意──至少我是不會啦。至於話題進入正經範圍、開始包含大量資訊時,如果用了一點、不妨礙閱讀的流暢度太多時,我還是會正常的看待整段訊息的。
    是當話題開始正經,而注音文使用程度又多到讓我閱讀時會卡住,我才會沒耐性去解讀──也不會有耐性去罵、或講他什麼。因為對方沒有耐性去好好寫出自己想要傳達的訊息,造成另一方失去耐性而溝通失敗,沒有得到回應,我覺得這是很公平的因果關係。
    對方寫了讓我讀不下去的東西,我選擇不讀了。我想這樣看,應該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或有誰要因此要把我戴上反注音文的大帽子吧?
    現在假設對方要問:為什麼都沒人理我?我真要老實回答,不也只得說:因為你寫的注音文我實在看不下去?
    那麼,這時的我,是不是只因為多了個誠實表達自己感覺的動作,就得被戴上反注音文的大帽子呢?
    又假設某人在看不下去的第一時間,直接就又誠實的順便加了一句「對不起,但注音文我實在看不下去」,會不會就此被戴上反注音文的大帽子呢?
    溝通是兩方面都要伸出去的,在可以忍受的範圍內我想一般人都還是會在彼此之間作妥協。百分之百無菌式的無注音文要求自然是不近人情,但要求不習慣注音文的人要完全打從心理無條件接受任何程度的注音文,卻也一樣不合理。我覺得兩個都是意識形態走向極端,把條件太過單純的兩元化﹝比如一,以「注音文vs非注音文」的看法,不考慮現實狀況中其實是有程度的差別:怎麼定義注音文?只用了一個兩個算不算?要佔整篇什麼比例整篇才該被定義成注音文?又如二,以「用注音文vs不用注音文」的看法,不考慮有些場合其實愛用多少都沒人會在意、而有些場合在意也不是全無道理光挑剔﹞,對我來說這樣討論下來都有些argue in a vacuum的意味,講再多都不會有結果。


  9. 其實我的重點就只是在”想過之後反對”與”什麼都不想就反對”而已:)
    前者往往在反對之餘
    能夠把持住自己的理性
    而同時也就能夠跟據個案而適度的寬容
    文化相對某些方面就是種後現代論述下的二元論啊:)
    anyway,其實像狼姊還有原姊這樣的人
    原則上都已經算是前者了
    所以其實也不算是我這篇文所想傳達的主要對像
    這篇文是在看到太多後者的情況
    感慨之下
    心底的一種呼喊吧
    畢竟沒有什麼東西 比什麼都不瞭解下的盲目反對更可怕了^^
    所以我說啦
    個人非理性的立場是簡體字和注音文全都很礙眼….(笑)

  10. 提到「想」與「不想」。以下是很題外的題外話。
    我也是不時會覺得不思考、懶於思考的人很多。
    但是,或許是恰巧的採樣問題什麼的。(次數不多,大約在五次以下。)
    遇過幾次試圖以「牛虻」為己任,想「刺激」眾人思考的人,結果都不太好。
    不知為何,他們最後全變成了大白。(That is, 小白的升級版,會掉書袋的小白。)
    其中一次,有個學妹站出來為對方辯護「那個學長真的沒那麼壞,他只是比較笨有時候腦子不知道在想什麼而已。」
    或許其實「有在思考」的人並不如表面看起來的少?
    或許是「你們都不思考」的上對下預設立場使然?
    也或者,拿針去刺引起的反應,根本不能算是真正的思考?(以條件反射來說,被「刺」激和思考相連的話,反而讓思考變成討人厭的事情?)
    當然更可能真的只是採樣偏差的問題……

  11. 用激烈的言辭去刺激別人反應是件笨事
    這點我已經知道錯了Orz
    自己在過於自大 過於澎漲自己想法的情況下
    說出那些話來
    回想起來都覺得很羞愧Q_Q
    刺別人這種妄自尊大的事
    以後再也不會做了
    希望狼姊姊接受我的歉意
    還有我的不成熟>_<“”

  12. ……興囧
    我沒有在說你或生你的氣啊
    我只是很單純地覺得這種情況的出發點和結果感覺很有趣,在想中間到底真有相關性,還是巧合而已呀。:)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