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第一次接試讀。這本書預定在九月由馬可孛羅出版社所出版,作者叫蕾秋.喬伊斯(Rachel Joyce)。原文書名是「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中文書名暫定是《一個人的朝聖》,不知道到時候是否會再修改。
另外我稍微做了一點搜尋,發現另外有一本中文作者的簡體書也叫做《一個人的朝聖》。為了區別一下,這邊稍微先簡單介紹這次我拿到的這本。
這是一個住在英國南部,六十幾歲的退休老先生。有一天他收到一封老同事的信。信上說她已經得了癌症,現在住在蘇格蘭的一家療養院,捎信來向他道別。老先生寫了回信,卻在寄回信的路上一路走一路想著下一個郵筒再投,終於一路走了五百英里親自到療養院去探望老朋友的故事。大約是一個走路版的公路電影的味道,不過我對公路片也不熟就是。
實際上當然沒有一個郵筒走過一個郵筒那麼簡單,500 mile 換成我們習慣的公里大約是八百公里左右,再加上繞路或走錯,老先生最後一共花了八十七天,走了一千多公里。而在此之前他走過的最遠距離是「走到車子旁邊」。雖然我認為比起現實,這位老先生已經有相當驚人的體力、好運和恢復力了。(依照某段的敘述,我幾乎要以為他已經蜂窩性組織炎要被送去掛抗生素了。不過如果那樣故事就沒戲唱了,所以在外用藥和傷口處理之後老先生就復活了!)不過他仍然會累會腳痛,腳上會長水泡,鞋子也會磨得不堪使用。這樣的事情需要決心,而並非只是單純的「走到下一個郵筒」那樣簡單的理由。
一開始他只是一邊覺得自己的回信誠意不足,因此一個個郵筒地拖延著寄信時間。接著路上遇到的加油站女孩給了他一個奇想,認為信心或許可以帶來轉機。於是便抱著「只要我繼續走,老友就不會死。」的心情繼續向前。
而反覆的機械性動作,好比說走路,其實很可以讓人沈澱心思。可以放空,也可以思索。(反正也沒有什麼別的事情可作。)於是在這段旅程中,有關過去種種的回憶逐漸浮現、整理。有關老友,有關他自己的童年,有關曾經嬌小而如今不言不語的兒子,以及有關曾經親密而如今疏離而怨懟的太太。
他也在路上遇見了各式各樣的人,好心的人、苦惱只敢向陌生人傾吐的人、別有所圖的人。他們短短的交集,然後又朝各自的旅途走去。我得說後面碰上那一窩好事者實在是很可怕,資訊發達加上現代人的閒閒沒事正是會造成這種結果。雖然擺脫得似乎太輕易了些,有種為了劇情需要快速甩掉的感覺,不過還真的是還好擺脫了他們。
而徒步行走又與開車或搭乘交通工具不同。徒步旅行讓人有時間注意路上的各種景色變化,也讓人直接暴露在天氣變化之下。記得從前國文課讀的岳陽樓記嗎?如果天氣不好,就會讓人「去國懷鄉,憂讒畏譏」,而天氣一好,登樓的人們也就「心曠神怡,寵辱偕忘」了。事實上天氣的變化確實對人的影響驚人。而到最終,它終究會讓人明白自身的渺小。「月升月落、風起風歇,不管有沒有他,月亮和風都會繼續存在。」
老先生的心境在這段過程中一轉再轉。從一開始幾乎帶點偏執或兒戲的信念,歷經懷疑與肯定,在發現自己的渺小中破滅,然後明白個人只能對自身負責。人與人互相投下影響,但最終一個人能改變、能拯救的也的確只有自己而已。於是這段旅程與其說是要拯救罹癌老友,最後不如說成為一種對老先生自身的救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