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兩年前的新聞

同情矇蔽事實 災民成了浩劫源頭 2002.07.31 中國時報

林照真/調查採訪

土石流災難創造了一群特殊的災民,在災難現場,他們遭土石流淹沒家園的慘痛遭遇,深獲社會同情,但連續不斷的災難卻又塑造出災民另一種獨特的性格。若干災民在災難後所採取的弱勢策略,不斷在台灣社會產生溫情效應,一般民眾從不追究災民在山上不當開發之責,只一味由同情出發,要求政府繼續在山上投下大筆整治經費。

到南投陳有蘭溪一遊,目睹超限利用的嚴重情況,許多人會對山上的無政府狀態感到氣憤。山上幾乎無處不見違規使用的慘狀:濫砍、濫建、超限利用,在山地間屢見不鮮。棘手的是,這些平時違規者,在災難發生後,難免觸及損失與傷亡等悲劇,便立刻換上災民的面紗,不但不負任何自我檢討之責,所有的過錯都讓災難一次帶走。
台灣山坡地開發利用一直走在政府政策之前,早期山區生活條件很差,只有窮人才往山上跑,政府租地造林的獎金極低,民眾靠造林補助的錢根本無法過活。後來政府的政策放鬆,為了應付龐大的人口壓力,提供了農業上山的就業機會,山上農民不須繳稅,入山的人只增不減。其中有些民眾在土石流源頭進行經濟活動與各種開發,造成土石流規模的擴大與頻率的增高;也有些則在土石流必經之地耕作、居住,終於因此成為受害者。
山上人口激增後,又因為管理不善,執法鬆散,造成濫墾濫伐。台大森林系教授鄭欽龍自己都做過執法者,特別能夠體會箇中困難。他舉例說,廿多年他大學畢業時,當時實驗林造林地要大家種小樹苗,樹苗間要間隔三公尺,山上的民眾就在間隔處找一塊比較平的地方,把土挖一挖就可以種農作,然後再運到很遠的地方賣。眼見情況從未改善,林班地主任帶著工作人員去取締時,很多小孩子都跑了出來。這家人本來就窮,就靠這麼一點點的地養活全家。
在二、三十年或更早之前,很多人從員林、彰化到了南投,一部分人在日據時代跟著入山採樟腦、伐木,形成山上很多墾地,不但小小的林班管理員無法處理,縣市政府也沒有辦法,取締有很大的社會壓力。
和土石流災區有過接觸的學官人士,對於災民的性格都有一些共通的看法。台大土木系教授林美聆說,他們去調查時感覺,大部分人都是站自己利益的立場發言。一般人都會訴苦,認為政府應該幫助他們做一些事。
中興大學水保系教授段錦浩則提到,山上居民中有的確實是值得同情的災民,但有的實在不是。他說,水裡鄉有建築商經常幫災民蓋房子,一些農地可以依九二一條例變更為建地。建築商自己都提到若干「災民」嫌房子小、院子小的過程,與想像中的災民相差甚遠。
再以南投下豐丘為例,每一個到現場的官員,大多認為這裡不能再住人,學者也多半這樣向官員建議,但提建議的學者也知道,政府根本無力移動這些人。
有些地方本來就不該住人,如果人不進去,何必在乎土石流?但現在是不該住人的地方卻處處可見民眾。一些人住在裡面,橋被衝斷了,路基被淘空了,有的災民會溫和地要求政府重建,有的就大聲抗議政府不做事。社會輿論的感覺則永遠是,山上居民好可憐,救助沒完沒了,卻從來不去追究在山上不當開發的責任。
而且,只要災難一發生,救濟金馬上進來,災民家中堆滿救濟物資,反而失去反省檢討的機會。社會救助立刻幫助恢復原狀,居民的要求就更多。
土石流是個跨領域的應用科學,當地民眾的知識不能說完全無用,但是,災民經常為了獲得最大利益,反專業的傾向非常明顯。段錦浩說,他記得很清楚,隆華國小才四十四個學生,在賀伯後得到政府和民間社會許多捐款共三千四百萬元,學校蓋得很漂亮,地震後卻不見了。再一次重蓋又更漂亮,但那個地方土石流的問題永遠存在,大家都建議他們遷校,但居民就是不肯。
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也指出,隆華國小是個很特殊的個案,它的原地形中一點堆積材料都沒有,也沒有水流,只有一個小小的坑溝,任何土石流的跡象都沒有。當初老百姓要搬去時,學者都反對,因為知識的專業告訴他們這裡地形破碎,容易產生土石流。但居民都認為,他們在這個地方住了七、八十年了,會有什麼問題?
坦白說,學者們也不敢百分之百打包票,但陳宏宇走進溝谷內,看見溝谷內有一個小坡,這個坡有許多不連續面,岩層還非常破碎,像豆腐一樣。依照專業常理,水進入坡內,會形成水壓力,水壓力會讓如此破碎的石頭掉下來,雨下大了,就會跟著水流下來,就會產生土石流。
災民普遍不信任專家的現象非常明顯;段錦浩說,他以前不能理解,後來明白了。他向災民說,他承認這個地方從你的阿公時代到現在都沒事,但出事是機率問題,本來是五十年或百年的頻率,很不幸現在連續碰到,但因為已有很長一段時間沒出事,大家就漸漸遺忘了。
「森林法」本來很凶悍,曾有一老先生砍了陽明山一棵樹,就被依違反森林法送法辦,但現在在山上砍幾百棵卻都沒事。因為人一多,為了選票,政府就投降了。
中興大學水土保持系教授游繁結說,台灣是個自由國家,浪費了太多的社會資源,卻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受災的災民是弱者,大家只能同情他而已。但事實上,災民中也不全然是窮人,也有進出都是開賓士的有錢人,而且災民很少去想,為了救災,投下的社會資源有多大?
山上沒有下雨是世外桃源,下雨後就可能成為土石流災區。有些地方政府已經告知危險,或許財務上還來不及治理,這期間若再發生災害,難道災民一點責任都沒有?台大地理系退休教授張石角認為,老百姓有一個過失是,既然自己已經知道是住在一個危險的地方,政府請他搬離,卻是死都不肯離開,出了事又獅子大開口。
游繁結說,山上農民其實很單純、老實,但觀念已被定型,認為政府虧欠他們,如抱怨山上沒有像平地般方便的高速公路;明明住在水源地內卻沒有自來水,他們是被欺負的一群,原住民被壓迫的心態更明顯。但他們從來未問自己,對社會付出多少?繳了多少稅金?社會有虧待他們嗎?
農委會水土保持科科長張三郎說,山上有很多民眾已擁有土地的所有權,有的雖是承租,但政府一旦停止承租,這些人就出來抗爭,不管新政府、舊政府都很害怕。張三郎說,他們常常碰到明明災民做的是違規的事,但政府卻不得不遷就他們,而且還要去照顧他們,這些都已經積非成是了。
游繁結說他親身感受的是,賀伯颱風時他到陳有蘭溪,第一次進到水裡,看到滿山捐贈的物資都是社會的愛心,他感動得眼淚都掉下來了。但坐直升機到災區內,災民對於物資還未運到卻非常不滿,好像社會虧欠他們似的,這樣的態度讓他非常傷心。而且,游繁結說,災民在裡面,外面直升機一趟又一趟,很多人爬山涉水把物資帶進去,逢山開路,遇水搭橋,就是在想辦法趕快把交通恢復,這花費的社會資源有多大?
段錦浩說,政治的事,他們技術人員覺得很難,因為政治問題不能用技術方法來解套,是用政治考量;對居民來說,你這個黨不幫我說話,別的黨也會幫我,偏偏廣大的納稅人從不考慮錢用到哪裡去了?

4 thoughts on “【轉貼】兩年前的新聞”

  1. 這次回去台灣期間,正逢豪雨災情。我在台北家中一邊看現場實撥,一邊轉頭跟老公說了差不多的話。口口聲聲說是自己的家園不肯遷居,那為什麼又要把所謂自己的家園濫開發成這個樣子,然後每次雨量稍多就出問題,才來哭,哭給誰聽?
    我還說,如果我真窮到要去住那種不該給人住的地方,我就不會生小孩,讓子子孫孫在一個不是人住的地方紮根。
    不過這種話還是在自己家裡說就好了。搬到檯面上,多是讓人家當作沒同理心、殘忍、不人道…

  2. 嗯 這種事情的確只能在自己家裡說。:P
    不過這篇文章轉過來之後才一天,我也看到有人說因為遭過災害之後,開始注意種樹和水土保持,所以有些地方的災情已經不像往年這麼嚴重了。
    可見台灣人民,其實也沒有這篇報導裡說的那麼糟糕。不過災害這種問題還是要小心的,前些天也有個新聞,說台灣的天氣現在逐漸往極端氣候變化,年雨量沒變,但要嘛不下,要嘛傾盆。這大概也和災害增加有點關係吧。

  3. 天氣極端化是全球問題,只是在人口密度超高的台灣特別容易出現麻煩.
    其實這種事情最麻煩的民意代表,類似狀況在我這裡就是攤販,有些違法佔用公園預定地的攤販,早在二十年前就領走拆遷補償費了,現在還是不走,而且越蓋越大片.
    歷屆市長都說要處裡,但議員就是會在議會修理市長.
    郝啦!現在市長換黨了,市長以前也是幫攤販講話的民代,不過上台後就想處裡攤販問題.
    嘿嘿!結果還是一樣,其他議員變成攤販的人了,而攤販也自動去找另一黨議員……
    總之就是看位置,政府單位依法行政,在野跟議會就是杯葛,跟黨派無關,而是跟位置有關而已……

  4. 唔,被廣告垃圾留言給頂上來啦……(大刀一揮)
    極端化自然是全球的問題,沒辦法改變。能變的只是人對它們的態度罷了。基本上我是不相信什麼人定勝天的東西啦……所以不管是前陣子的雪霸隧道,或者這陣子的青藏鐵路,我都沒啥好感。
    大自然這東西不是個什麼都 offer 好好的老媽媽,但也不是能用強力去「馴服」的猛獸。想和她相處可得順著她的性子來。(所以……呃,野蠻女友?汗)
    當然人口密度一高就會出現資源不足的問題,這也是麻煩所在……
    至於黨派或政府啊……其實不只是位置,也和民眾有關啊。好久以前和狼爸閒聊有提過:威權統治下的政府,說什麼做什麼,不管做好事或做壞事都很有效率。(嗯,就以簡單的開路來舉例好了,範圍太大很難定義)但相對來說,被拆遷的人民就可憐了,說不定什麼補償也沒有。
    剛進入民主社會的時候,突然發現可以自己做主了,大家都搶著要為自己的權利(利益)發言,儘管對自己有利可能對大家有害,也要努力爭取。這樣的「自私」或許只是不知道/沒有發現到對別人的傷害。(畢竟社會資源是攤平在所有人身上的。)只學到「民主/自由」是可以爭取自己的權利,卻忽略所謂的「自由」並非「任性」,而是建立在不能損害別人自由的前提上,也就是大家必須為彼此著想,而非只有自己。因此民主自由與法治無法分開。
    等到民主真正成熟了,大家應該能理解到,這條路是必要之惡,而因此路而受損的人則能以討論溝通的方式來求取想要的結果。(當然,若認為這條路並非必要,也應該以理性的方式來說服大家它的非必要,或者提出替代方案。)
    如果大家同意攤販是惡的,那麼最好的方法不是取締,而是「不要買」。殺頭生意有人做,賠錢生意,嗯,至少做的人就少多了。合理的步行區規劃也是方法之一。(雖然最近台北有幾個老夜市被搞爛了,但其實也有幾個成功的例子。只是爛掉了是政府的錯,成功了……成功了就順其自然水到渠成,不干統治者的事咧XD)
    不過,這種事情連歐洲美國都不見得能每次都能辦到(其實人本來也就是非理性的動物,偶爾的理性才該算是超常表現 :p),現在的台灣,大概有點早吧。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