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十八禁」

在網路上被小朋友問起:「我看了十八禁,怎麼辦,我是罪人嗎?」

看見問題的第一個念頭是:怎麼辦?那就……捉起來,鞭數十,驅之別院好了。(笑)想不到最後卻因此而回了好長的一篇文章,姑且稍作修改後收錄於此。
其實那是個很有趣的問題。先姑且不論所謂的「十八禁」究竟是為什麼要「禁」。對我來說,如果一個小孩子看見以他年齡不該看的東西,錯的,或這該說是那個「罪人」,應該是「讓他看見那東西的大人」,而不是「那個小孩」。小孩子本身應該是以受害者的身份存在著的。
當然,如果說對於某些事物或者議題,在人十八歲前完全不准有所接觸,那麼要說只要年齡一過十八(或者二十歲:可以簽民事契約;二十一歲:美國的法定喝酒年齡。)就能夠好好處理此一課題,那真是騙死人不償命的事情。
所以與其問「禁什麼?」,倒不如問「為什麼要禁?」「禁止的目的是想預防什麼?」
就拿我一開始用的幾句話好了。「捉之,鞭數十,驅之別院。」這段文字出自沈復的《兒時記趣》,原是收錄在國中國語課本中的教材之一。(不確定現在還是不是,至少在我的年代是。)大意是在回憶自己童年時在田野間的玩樂,看兩隻小蟲打架,想不到戰激烈處竟有蛤蟆入侵,一口吞了兩隻蟋蟀。等作者回過神來,捉起蛤蟆,打了一頓,趕到別人家去。
這篇很可愛的課文後來也曾經引起不小的抗議與爭論,認為不適合作為少年的教材,原因是沈復「虐待動物」,並且蛤蟆吃蟲,是對人有益的生物,雖然長得醜,不應該鼓勵孩子們歧視/欺負它。
而擁護保留的聲音則認為,這是一篇充滿童趣與天真的文章。況且年幼的沈復不會想到害蟲益蟲的功利問題,而單純地只是在為被吃掉、可憐的蟋蟀打抱不平,這事實上是正義感的表現。況且以當時的年代與作者的年紀,以現今的「動物權」概念標準來要求,實在是不公平了些。
你說哪邊說得對?我說兩邊都有道理,不過,兩邊都只看到了一部分。這篇文章自有正面的意義,但也隱藏了一些反面教材。課文可以只是背背題解的讀過去,也可以有很多有趣的討論。站在小沈復的立場,原本專心地看小蟲,正開心,卻突然被個大胖傢伙給嚇一大跳,感覺果然真是不好,沒有嚇得哭出來,還能冷靜下來趕走蛤蟆,其實是鎮定與勇敢的表現了。但站在蛤蟆的立場,肚子餓了,很認真的找食物,好不容易有點斬獲,卻突然被什麼怪東西拎到半空,又打又丟,恐怕也是無辜得緊。
小沈復沒有想到蛤蟆的處境,蛤蟆也不知道小沈復的立場,但身為讀者的好處就是可以重新、重複揣摩雙方的情況。(唔,聽說現在看東西強調「代入感」?)最終的結果也許會同意沈復、也許會同情蛤蟆,但最重要的價值觀建立的過程已經完成,結論如何也就不再那麼要緊了。
(當然這一課要的話也還可以有很多好玩的:沈復能在田野玩,現在的孩子玩什麼?小蟲子怎麼打架、為何打架?什麼是逗蟋蟀?蛤蟆為何皮膚有毒?……不過已經與本文主題無關了,因此略過。)
因此回到十八禁的問題,以我個人認為,問題不在於十八禁的「實體內容」,而在於其所傳達的「價值觀」。暴力與性都是常常被列入禁忌的議題,但它們都是實際存在於世界上的東西。因此重要的不是不接觸暴力或性,而是當面對時該如何看待它們?
有些東西的價值觀非常奇怪,比如說,嗯,「全天下的女人都是我的!」。(唔,真令人冷汗。)如果閱聽者在這件事物本身已經建立了屬於自己的價值觀,那麼再接觸到這樣的東西,頂多也只是笑笑。但對於尚未建立自身價值觀者,奇怪的東西看一千次也就不覺得奇怪而內化了。(女人就是越多越好!)
當然就一些文化相對論者而言,你可以說這是文化多樣性的一部分,而且的確在某些狀況下所謂的一夫多妻制是存在並且合理的。但若不考慮這些文化所具有的背景與形成的原因,就直接斷言「所以這樣是可以的」或者「這樣的文化很噁心」,都是結論過快。
(比如在一個男性意外死亡率極高的地方,一個男人接收他兄弟的老婆小孩,與其說是為了性的原因,不如說是生活上互相照顧的需求。那很可能並非「女人越多越好」,反而是重大的責任。反過來說,也有一些女性主義的人類學家曾經提出過「女性主導下的一夫多(二)妻」制度模型:原始女人平常可以自己打理生活,只有懷孕末期與剛生產後需要特別照顧;男人很笨又粗魯不會照顧,所以照顧者是另一個女性……)
(附帶一提的是,接近「所有女人都是我的」的文化狀態的確曾經存在過:在中南美洲的某個已經滅絕的土著帝國。〔忘記確切的族名,中南美輪替又相關的印第安文明有好幾個。〕結果是:貴族霸佔所有的女人→所有的人都具有貴族身份;以及平民幾乎娶不到老婆;再加上貴族有權不事生產……我只能說這真是個具有強烈自毀傾向的傳統……)
糟糕,似乎離題得越來越遠了……總之呢,回到我在同一討論串稍早說的:「現在流通的東西中,把不正常當作正常來描述的實在很多。」雖然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正常與不正常的立場也可能互換,但對於「現在」、「當下」、「這個社會文化」的狀態中,還是有所謂正常與不正常的分野。如果沒有看到背後立場、背景不同的這點,而直接定論「什麼也都是可以的。」那會是很不好的情形。
而且說了那麼多,現在大量流通會看到「我要很多女人」(或者其他可能會被十八禁掉的書。)的文章,恐怕大多不會有相應的,與「現在」、「當下」、「這個社會文化」不同的理由來支持/解釋「一個男人為什麼會有很多老婆」這件事情吧?
小孩與大人的差別在於社會化的程度,一部分就是對於「現在」、「當下」、「這個社會文化」的認知,在這個情況下,如果把「現在」、「當下」、「這個社會文化」中屬於不正常的東西當作是正常,其結果當然也不會太好。
這是我反對「一刀切」的十八禁,但贊成對於特定內容與以管制或加上警示標語的原因。

This article was written by 封狼

11 thoughts on “又是「十八禁」”

  1. 思考路徑到沒什麼問題,但站在執行立場,一刀切是相當重要的執行策略.
    兒童價值觀的建立是社會化的一項重要目的,而價值觀說穿了是建立在棍子與蜜糖之上的,單純的道德勸說對未成年人其實效果有限,因為兒童價值觀還不成熟,用勸的不會有太大效果(跟一般認知相反對吧!其實這才是正確的,對小孩通常不是勸,而是威脅,比方說〞再這樣你會怎樣〞之類的,勸指的是〞你再想想〞這種,威脅對全年齡層都有效,但勸導只對心智成熟的人有效).
    加註警語在煙酒包裝上都有,但訴求並非未成年人,而是成年人,針對未成年的管制還是用一刀切的方式.
    這是很重要的方式,全世界針對成年與未成年的劃分絕不會有模糊,要嘛用年齡,要嘛用儀式,為什麼?
    人真會因為跨過某條線就〞轉大人〞,想也知道不可能,主要在於目標建立與責任劃分,在那條線之前,希望你努力學習大人世界的價值觀(但並非沒有彈性的,若要針對彈性外的東西不滿,那剛好是未成年人的特色,成年人不會用不滿表現,會用適應性行為behavior modification來改變,要不然就搞革命).而在那條線之後,對人的要求便不在是學習,而要要負責.
    這才是那條線的重點,若一直沉迷於我已經十七歲又十一個月了,為何不能看A片,這種人就算三十歲了還是未成年人.接著另一個同樣幼稚的人會拿他做例子說那條線沒意義.
    想想沒有那條線會怎樣?簡單,因為沒有目標,人的學習曲線會拉的更長,甚至拉平.事實上是,現在社會的年輕人不但沒有早熟,反而是幼稚的時期拉的非常長,因為社會控制力量降低了,價值觀(責任--罪惡感,自我控制)的塑造期拉的很長,看看卡奴,受操弄的學運之類的集體行為就知道了,這些擁有相較於父執輩較多〞知識〞的年輕人卻連父執輩青少年時期的〞智慧〞都沒有(套用D&D標準).
    拿語言或穿著這種膚淺的東西當成現在人早熟的證明本身就是幼稚的表現(但媒體喜歡這樣搞,因為我國媒體本身就是幼稚價值的大本營).現在人有比較為自己行為負責嗎?有比較為社會環境負責嗎?有較佳的同理心嗎?有一致性且邏輯完整的價值觀嗎?我看沒有比較好,比例上現在年輕人腦袋貧乏的比率比以前高得多,也就是要進入成年人的時間比以前長很多,許多甚至一直不夠格被稱做成年人.
    當然,這是社會教育出問題,錯不在這些人,不過悲慘的是,最會反對改變的也是這些人,林肯就是這樣死的.
    如果我是獨裁統治者,我就會放任這種人繼續亂,因為這種人最容易管.同理,想奪權的人只要努力培養這種人即可.
    最明顯的例子莫過於中國政府,別說他管的很嚴,才怪,中國網路使用者在全球都是最胡來沒品的,因為缺乏尊重他人的能力,而這是中國政府本身帶頭做的事情.這種人最容易透過意識形態或赫爾蒙操縱,造成一種集體幼稚.
    至於網路上小朋友的疑問,只要告訴他不要學就好,要告訴他〞那不是好事情〞,重點不是要不要看,而是可不可以學,最簡單的是塑造接觸這玩意的罪惡感,這種自省制約最有效.

  2. 嗯嗯,是啊,不知不覺就寫了一堆。
    之所以會不小心寫那麼長,除了我本身的囉唆性格之外,主要也是之前在地獄這個議題曾經被好好地「討論」過一番吧。(笑)然後對方的留言被我擱了整整五個月才回,實在心裡很不好意思。(話又說回來,是在我宣佈閉關之後才出現的留言嘛……)
    毛毛牙前輩的看法我贊成其中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更進一步的想法……呃(回頭看)我可能得先再處理掉一些這段時間積欠的文章債之後才能再回來弄這篇了。(今天先還欠了一個月的。汗)

  3. 呼……不知不覺又十點半啦……(抱頭)
      完全可以理解儀式/界線的重要性。(雖然我對各種儀式/節慶/型式都很冷感,不過狼爸是個超愛這種東西的傢伙,對它們的重要性其實已經講到可能會倒背了。汗)
      不過,可以用來畫線的東西很多,吸煙、喝酒、投票考駕照,都是很好用來界定的東西,不是有,就是沒有。
      但是出版品……我承認像《閣樓》或者《花花公子》,或者之前提督聚會中某位帶來的日本雜誌,那種未成年不宜的所謂「十八禁」是很容易界定。不過,像是「刊有天葬畫面的《世界地理雜誌》」,其實沒有血淋淋,不過看得到一根根長長的骨頭。這種我就覺得很難搞。(←當年就是不顧頁前警告文硬是偷翻過去的小鬼。)偏偏現行的書籍分類又沒有輔導級或類似的東西,所以說還真的是給它一刀切。
      在我認為,小孩,或者說年輕人,給他看多少東西,他的眼界就有多廣。對成人或說老人來說就沒那麼容易了,甚至想要後天補足也往往能看得出格格不入。習慣領域建立的問題。所以對於像書籍這樣的東西,我對於「一刀切」是持保留態度的。(當然,我還是贊成適當的管理,那個《閣樓》就給他一刀切掉吧,我一點也不心疼。笑)
      至於幼教上道德勸說的有效性……我聽說歐洲的爸媽寧願花半小時講解世界水資源的分配不均,也不願意只說「浴缸的水滿了,請你關掉。」(笑)當然那是過度極端的例子。不過我認為在語言能力發展到某種程度之後,就可以逐漸加入說理的成分了。(忘記在哪看到的?某族熱愛和平與分享的土人(笑),他們在三歲前小孩不願分享玩具時,大人會「直接拿過來交給另一個小孩」,但過了三歲就開始講解簡單的道理了。)
      再回到「界線」的問題。
      其實我們現在並不是沒有界線。最初提到的吸煙飲酒投票權等等……這些在我們的法令裡都還是存在的。雖然界線存在,但它們並沒有起到界線的提示作用。
      在我覺得(或者說狼爸覺得?),真正起作用的,光靠年齡的界線還不夠,還要有能提示界線存在的某種「儀式」才行。(所以我覺得不是要嘛……要嘛……,而是兩者並存,或者「條件-儀式」中的條件不一定是年齡,也能是事件。打死熊什麼的。XD)
      今天我們十八歲才能飲酒,二十歲才能投票,有多少人會為了「那一天」的到來而自覺特別,不論是緊張或高興?能喝酒或能投票好像沒什麼了不起的嘛,那麼多一條能看禁書,好像也不怎樣?
      不過,同樣是能喝酒,對美國人來說就很了不起啦……某位朋友曾對我說過她滿二十一歲當天,其他先成年的同學為在她房裡開的派對……內容,嗯,果然是神經病的美國人。(爆)聽起來很荒唐也很幼稚啦,但是那其實是個很明顯的儀式:「從今天起,妳跟我們就是一掛的了,和以前不同了。」
      或許美國人有特別愛喝酒的文化,因此讓他們產生這個明顯的界線。不過我覺得「事前的嚴格遵守」也是條件之一。(美國法規嚴到:私人房間中,若有未滿二十一歲者在場,年滿者亦不得喝酒,以免造成引誘嫌疑。)因為真的完全不行,真的很 care 的去執行,在解禁的那天,也才感覺加倍特別。
      當然,成熟的變慢或許與東方父母照顧孩子一輩子(現在人壽命又長,很少長兄如父了),和西方父母一成年就踢出家門的差異也有點關係。社會習慣有些不同。
      至於內地來的使用者(我想他們比較喜歡被這麼稱呼),我遇過的不多,很難評斷,不過也看過一些很講道理的好人。會胡來的我想正是因為平常管得嚴,因此才沒有學會自律的緣故,也很可能是在龐大的數量下被攤平了。(這個,總數多,就表示好人壞人都跟著多吧。)
      (其實對於不論國籍一般性的網路小白現象,我有些不完整的個人想法,不過在這裡離題太多了,下回有辦法整理成篇再說好了。)
      嗯,那位小朋友看的是《大逃殺》。唔,是我沒看過但常有耳聞的東西……得告訴他那是在特定(而且很奇怪)的世界設定下才可能存在的狀況哪……(還果真是異常度蠻高的東西……=.=)
    (貼一下原討論串網址好了:http://forum.gch.com.tw/novel/?ch=chats&cat=2711&pages=1&orderby=replydate&sid=110)

  4. 所以要回到執行層面.
    人的心智是漸漸成長的,所以在理論上一刀切本來就是種莫名其妙的東西.
    而況每個人狀況不同,也不可能一刀切.
    但正因上述原因,在執行上一刀切卻變成唯一的辦法,不然所有的社會控制措施都會失效.
    當然啦!可以切的東西很多,抽煙喝酒書報媒體繳稅刑法投票……
    有些就是會特別受注意,比方說十八禁問題.
    在我看來,正因為這個問題特別容易被提出來,他更應該被切.
    當然,不是切完就算了,切只是一種行政權宜措施(儀式成分當然也有,這是長久累積的社會記憶),社會教育才是關鍵,但這是其他問題,不因此影響一刀切的重要性.
    尤其現在父母花在子女身上的時間越來越少,越不可能把孩子教好,更高層次的社會制約就越重要,一刀切正是這種存在.
    至於對小孩的道德勸說喔……解釋因果關係還稱不上是道德勸說,那只是一種同理心的培養,在我看來就是在〞種下罪惡感〞,那是種自體威脅,我相當重視這種教育模式的,這對小孩很重要,因為那在培養小孩知恥.
    當然,也許是定義問題,在我看來道德勸說有著很濃的〞自己選擇〞的意味,對小孩通常不會這樣(選玩具當種當然不適用這種情況).
    至於中國使用者(我覺得內地是種不尊重他人的說法,上海在海邊,算什麼內地?南投才是台灣內地,既然不同國,互以國名稱呼是很正常的,至於政治上的聯想,那是中國教育失敗,我們不該落井下石),當然不能說沒有像樣的,那是一種比例問題,不過中國社會控制本來就有那種自大狂妄的氣質,或者說奴才性質,就是在統治者之下卑弓屈膝,對外就恣意妄為,這是國情使然,雖然能理解是被教壞了,但沒理由要全球都遷就中國被教壞的事實.

  5. 我猜是 netfirms 主機遠,有時候網路會不穩的緣故?(亂猜)重複沒關係啦,我再刪掉就好了。總比打半天文章沒出來好吧?
      不知道是不是感覺問題,不過我個人是不覺得書籍的十八禁真的比較受重視耶。頂多是話題性比較強一點。只是因為本來沒有,現在要加上,所以引起一陣反彈。但是所謂的話題性/議題炒作的東西都只是暫時性的,真的執行成習慣時,會受到同樣的注目嗎?我倒是覺得蠻難的。因為類似的限制級電影,似乎也沒有起到多少儀式性的界線功能?
      而既然儀式性功能來自社會記憶的累積,或許從現有的「比較具有儀式相」、「讓人覺得自己再也不同」的那些事件下手才是。或許是高三女生必看的墮胎錄影帶(其實我覺得這東西只放給女生看沒用耶,男生也該看,最好還要加上生產錄影帶);或許是男生當兵;也可能是離家住校;或者是畢業/入學典禮(←對這個我是沒有太大感覺,不過似乎對不少人有用)。
      或者像台北的宵禁(未滿十八歲十二點之後不可在外遊蕩,我不確定是只在台北還是到處都這樣),我家人都很討厭晚上出門,所以不太清楚是否有人滿十八歲那天出去狂歡通宵。(笑)不過有在執行是真的,大家也都很習慣了。
      當然,說書本在實務上很難像電影那樣有「輔導級」(因為書沒有「進電影院」的動作,流動也比電影方便……至少從前是這樣。〔現在似乎反而電影比書方便了。〕)但我還是覺得在「限制級」與「普級」中間增加「標示內容提示與小心兒童警語」的等級,並不是那麼困難的事情,至少給持有此書的大人一個能避開幼童的選擇。(就像當年的世界地理雜誌,只是狼爸沒料到我能把書櫃挖得這麼徹底。)(當然,在電影流通比書本更暢通的今天,說管制電影比管書本容易,所以電影分四級,書本只有兩種,也是有點奇怪的事情。)
      大多數以儀式切分年齡的社會,不也多是畫成三到四塊嗎?即便是法律國家,也是有區分無行為能力人與部分行為能力人。

  6. 多分幾級我倒是沒什麼意見,反正真正關鍵的還是只有限制級一項.
    書籍的分級……對啦!應該說比較受〞炒作〞,到不見得是真的很重視.
    但如你所提的,書因為太容易拿到,分級的難度反而更高,如果小學生要買輔導級的書,是要父母親出面買嗎?
    孩子接受的資訊層面越廣越好,這一點之前在地獄也有討論過,我也同意,但還是一樣的回答,這世界上資訊那樣多,有那種急迫性急迫到非得再未成年時看十八禁小說嗎?在未成年時看這些東西能有什麼特別的領悟嗎?
    有些人會拿大人也沒多成熟反駁一刀切的做法,其實這種想法正好給了分級更好的理由,既然差不多,成年以後再看就好了嘛!反正也不會因為早看有什麼特別的領悟嘛!難道反對者就比較特別,能有特別領悟?那也不過表示這個人是個怪腳而已,跟政策規劃時考量的平均數差異太大,沒有什麼重要的.
    至於封狼提的墮胎影片這類的,我並不認為這該被分類為限制級,而該是輔導級,也就是有老師或家長指導(或至少是學術型影片,有旁白指導),而且這些都是很重要的教育內容.
    說到天葬,那個我小時後也有看過,不過我看的那時候還沒有所謂分級這種東西,但就算分級了,那種比較傾向教育用的內容,我一向不認為該被放進限制級裡面,就像我從小就在看藝用解剖學書一樣,因為我是要用來學畫的.

  7. 嗯,好像是我有點離題了,沒有說清楚。:p 墮胎錄影帶的部分,其實我不是說要禁,而是在想把它作為某種教育與儀式性兼具的可行性。(當然也是有點胡亂聯想,不過看那錄影帶應該是所有高三女生必上的一堂課,至少我那時是這樣。)
    (離題一:不過,從前醫學系大二就上解剖課,而不是更接近臨床的高年級,也有類似的意義,很多人是到那時才產生「我要當醫生了」的「覺悟」。當然現在通通改用模組就又是另一回事了。)
    (離題二:關於墮胎錄影帶,後來有奇怪的女權主義者說那「恐嚇少女,妨礙性自主」要求要把它禁掉,希望她們沒有成功。)
    (離題三:盲目不等於勇敢,無知下的決定不是真自主。)
    至於書容易拿到的部分,這是我在書籍分級那段時間同時寫信給兒童局和新聞局,其中之一給我的答覆。(印象中應該是新聞局,兒童局的答覆好像比較有誠意一點,或者至少推託得比較親切。)
    說書比電影好拿到嘛……其實在現在似乎也不見得。說起來有點心酸:看看身邊的同學,電腦硬碟裡裝得滿滿電影的,比起房間裡裝得滿滿的書(課本與參考書不算)的,似乎要多上許多。所以這個回答在當時就給我一種「非不能也,不為也。」的感覺。如果分成三級,中間的(就暫稱輔導級吧,雖然完全套用電影輔導級的定義可能會行不通。)這一級是「較大的青少年 OK,但可能會對幼童造成衝擊」的內容。那麼對於幼童來說,自己走進書店買書的機會並不高,不管什麼樣的書,絕大多數都是父母出面買。這時候「輔導級」的標示可以作為提醒父母之用。那麼青少年要買的時候,和十八禁亮身份證類似的做法,請他們亮學生證即可。
    另一種可能的定義,「具有資訊/教育性,但需要額外指導的內容」。在我看來書比起電影的優勢是這或許可以直接成為書的一部分。當我在看見《世界地理雜誌》天葬文章之前的全頁警告文時,事實上當時立即就給我「這是很嚴肅的,不是用來胡鬧開玩笑的題目」的感覺。(印象中大概是「本文內有部分關於天葬的內容,可能會造成造成一些不愉快的感覺。請將它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之類的。)儘管我最後還是帶著點獵奇的心態翻開,但其實我是能體會到「獵奇心態不好」的罪惡感的。
    所以回到開頭,適當的管理我不會反對,甚至很讚成,但是過於粗糙行事可不行。(話又說回來,有什麼事情是可以粗糙行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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