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光只是想,不論多麼周詳完美,都不會讓事情完成。那些造出看似不可能的可能的,都是實際動手去做的結果。因此這裡所說的,其實是一些很有可能根本不會去做,也因此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想想或許還是至少讓它們留個什麼樣的紀錄,即使只是白日妄想的一點痕跡也好。或者,也可乾脆把本篇視為一堆長篇大論的「理由」與「藉口」,用來搪塞那些本來有可能辦到卻從來沒有被開始的事情。
首先是插畫。我想要插畫,添在我的小說之中。
這個想法總三不五時會浮現,也非常羨慕那些能自己畫插圖的強者。有段時間總是告訴自己,有一天我會練好畫技,然後自己畫很棒的插畫。當然,現實是別說是畫圖,我連寫字都已經很少拿筆了。而畫很棒的插畫多少有點笑話的意味:要畫得好一樣需要苦練,同時還有或多或少的,sense 或者天份。而實際上兩者我都闕如:雖然明知「沒有差勁的過程,哪有最後好的結果」。不過實際上卻根本無法忍受自己筆觸的生澀,也並不想把已經極為有限的寫作時間,挪出來生產事實上品質不佳的「副產品」。
所以,實質可行的方法,便是拜託別人了。而實際上也的確認識好幾個善畫的朋友,只是我卻遲遲沒有向任何一個提出這樣的要求。畢竟,大家也都有大家的工作與事情,單單只是因為我想要一些插畫似乎還不構成麻煩他們的理由。
況且,插畫的用途為何?插於書頁之間。距離投稿出版,實際還很遠,而更缺少自費印刷的奔走決心。
若是哪天真的要自費出版,那麼要做就想做得華麗一些。心目中的好插畫不只是圖歸圖,文歸文的各佔一頁,而是像《阿巴拉特》或謬思版《我是老鼠》的編排那樣,美美地文圖交融。封皮布面燙金,每個章節的首字放大,且還得和有關聯的圖像交纏,有如手抄羊皮經典。(笑)
像這樣的繁瑣工作,若真是拿來麻煩朋友,那可真是「一大麻煩」,也委實太過任性。更何況,要做成這樣,我有哪本作品合適夠格?
看樣子似乎沒有。於是在發白日夢之餘,還是只能乖乖回來,專心寫文唸書。
其二是刻印。
低年級時待在書法社,粗學了一點篆刻。其實還蠻想刻個筆名印章,可以拿來代替簽名。若是有朝──還不知道在哪的──一日,竟然能開簽書會,就直接拿著印章啪啪啪地整排蓋過。既快,又特別。
而且還不用擔心別人發現我寫字很醜。
當然實質上也是久未拿刀了,而刻印的功夫當然也還生澀生疏。若是拿練習用石來刻這一枚,拿出來可一點不帥。若是拿好些的石頭來刻,依我這破爛刀法可是暴殄天物。(話說,也很久沒給石頭上油了。)再說,真要拿印章來簽名,我想這印的印鈕要奇科幻味重一點,或許某種羅斯洛力安風格 well do。(這篇全是妄想這篇全是妄想……)
那種東西可不知道在哪裡生得出來啊。
要有個特別的印章,那麼或許還得弄點「真正」的印泥……(這是玩物喪志的故事?還是「一根金煙斗」的故事?)不過我事實上對印泥一點不懂。
以上,很明顯地全是妄想。
不過,或許找哪一天。
翻出練習用的石頭刻個普通的小章,沒地方蓋只拿張廢紙印兩下自爽;找個朋友畫張圖,上傳到網頁上自個兒偶爾挖出來瞧瞧。
或許也會很開心吧。
夢想是支撐人們前進的動力啊!
有空想一想也是很不錯的,畢竟世上能時小兒時夢想的人實在是少之又少(因為小鬼的夢想大多很離譜嗎?),但因不能實現就忘記夢想就太可憐了.
去年參加校友會的參訪行程,跑去參觀F16中隊,還登上戰機暗爽一番,同行的一群男性校友(年紀最小的是我,最大的五十多歲),幾乎都不約而同的說小時後最想當太空人跟飛行員,之後問了一下,全體男性都這樣想,當然,我們這群人沒一個當太空人跟飛官的,有人還怕搭飛機哩!
大家都很羨慕這群飛官,因為他們實現了我們永遠達不到的夢想(要符合F16飛官的條件是很了不起的,有趣的是,他們反過來羨慕我們腦筋好,有幾個說如果書念好一點就不用念軍校了……),所以有人說他喜歡搭飛機旅行,有人蒐集飛機模型之類的.
夢想可以有所轉變,但拋棄就太可惜了.
呵呵,男生似乎有種追求移動/流浪的本能?
我爹說他小時候想當海員,還曾經跳上一列開往遠方的火車,試圖離家出走,不過後來似乎當天下午就回家了。(笑)
和我同輩的女生則幾乎都夢想過開一家咖啡店。(天知道我可是一口咖啡也不喝的人。爆)
其實仔細想想,上面列得東西之所以辦不到,其實只是因為我想「一開始就做得很完美」而已。:Q
如果願意按部就班慢慢來,其實好像也沒那麼不可能。(嘆)
不過目前時間有限,我選把它投在別的東西上面。
不過投在別的東西上面到最後常常是不見了……
不要忘掉就好了.
樣樣通有可能是樣樣鬆,等一樣達到某個程度之後,再來學其他的也不遲。
自己曾經想過四十歲來玩BAND應該不錯~
這麼說好了,我最後的意思該說是:其實有時候「鬆」也不見得有什麼不好,端看想要的是什麼。
很久以前曾在讀者文摘讀過一篇這樣的文章,呼籲大家:一起來不特別高明地做某些事吧!該作者觀察到,很多人之所以認為自己「沒辦法」、「學不會」做某件自己一直很想做的事情,其實往往不是真的不會或笨,而只是他無法「立刻做得非常好」,因而從來不敢踏出第一步。
而這樣的心理直接地成為人與「他想做的事情」間的隔閡。
於是該文作者開始審視自己的生活,看看不甚高明是否真的會造成傷害。
她發覺自己多年來打著普普通通的網球,煮著普普通通的飯菜,也普普通通地縫紉了很多年。(註腳:縫紉後來做多了總算變得還不錯。)但她發覺自己在從事上述活動時仍就很能自得其樂,並不因「不高明」而感覺受苦或受到責難。因此發出了如上的呼籲。
至於我的想法,有些東西,會有非精通不可的理由(比如說當它是某人的專業時);有些東西,是興趣,但人也仍然想把它做到最好;不過另外有些東西,雖然同樣是興趣,但投注的精神並不那麼多(或者無法那麼多;或者,再精通之前的時間),這時並不能說這不算是興趣,只是深淺不同罷了。
至於我現在把時間投到哪裡去……嘿,七月要國考了,再說,沒有作品,哪來的插圖呀?XD
國考優先啦!先預祝你動蒜啦!
休閒和高手是兩回事,很多人說我興趣很多--很厲害
為何一定要厲害?
其實一點也不厲害,祇是好玩而已.
好玩才是重點啊!
這也是升學主義下的競爭心理吧!大家習慣比厲害,我只想要比好玩而已.
當然,工作方面我喜歡比厲害,畢竟厲害--陞官加薪--更多資源好玩,一切都是為了好玩啊!
不過接著是為了還貸款啦……
大概是年齡成長給自己的限制吧,人都有很多夢想,卻因為年紀越大經驗越多,而讓自己有『這個年紀作這種事應該要比別人更好』的迷思。沒有人是超人,尤其是在技能的取得上,所以才說”Practice makes perfect”。
我一向都把專業跟娛樂分得很開,專業要專精,因為人要靠這吃飯過活;娛樂盡量學,只要不是壞的事情。所謂的高明,也是少數人才作的到的事。要做到多少,端看自己的興趣跟才能。
而且,在這世上,誰敢說自己是真正的專精呢?(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