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姆特一年快半前的文章:LINK HERE
本人工作的地方並不屬於遊戲界的產業,甚至也不是一個強調創意的地方。或者應該說,是一個絕對強調執行力,而所謂創意,並不能說不被鼓勵但至少是被嚴格管制的地方。(請提報人體試驗委員會……)所以說,像這樣子的我來談論有關創意,很可能是一整個狀況外,不過好發議論就好發議論吧,反正網制也很久沒更新了。囧
我想所謂的「只想不作不能成事」這一點大概是沒什麼爭議的。不過要因此推導到創意並不重要,大概是有點推得太遠了。把「想法並非第一次出現」=「之前已經有人想過了」=「想法人人都想得到」。其中第二個等號其實是很有問題的,「有人」並不等於「每個人」。
當然一串討論下來也有些關於在這討論中「創意」的定義岐異。比如說創意究竟是「一個新的想法」或者「一個考慮執行面的新想法」。這部分,不屬於我所學的領域,所以我也不敢僭越來肯定或否定哪個定義。因此我接下來可能會捨卻「創意」這個詞,先以「想法」來進行討論。
首先去考慮「一個想法是否第一次出現」是一件不切實際的事情。原因是,我們無法驗證一個想法是否曾經出現在古往今來的所有人類腦中。這麼作不僅不可能,而且沒有意義。
因此,「新的想法」這個詞裡的這個「新」,與其說是一個絕對的定義,其實不如說是相對而言較好?
比如對我來說,把香蕉切片裹麵糊油炸放在飯上再淋上咖哩醬。(對不起,最近在想下個月請老同學吃飯的菜單……囧)可能是一個全新的想法(姑且不論這結果好不好吃。)
不過世界上也可能存在另外的某人 A,對他來說這種吃法其實是從小吃大的家常口味。
所以說,一個想法是否「新」,或許必須要看「這想法在哪裡出現」。而當一個想法還只是想法,還沒變成香蕉咖哩飯的時候,它只能存在腦子裡。In this case,出現在我的腦袋裡,它是「新」;出現在 A 的腦袋裡,它是「舊」。
而腦袋不只是作為許多想法的儲存載體,其實也是想法混合的場所。(麵衣油炸、香蕉、和咖哩飯對我來說都並不「新」,但放在一起是新的)由於想法可以混合、流動的特性,可以讓它們流動混合的地方。我會覺得借用基因庫(gene pool)的概念把它稱為一個想法池是合理的。(好吧其實就是道金斯的「瀰庫」,但是我怕說瀰庫沒幾個人知道意思。)
一個腦袋是一個想法池,而藉由溝通、學習等手段,讓想法可以跨腦袋的流動,因此很多腦袋的集合或許也可以視為一個(更大的)想法池。好比某一天我認識了現在還不知道其存在的 A,我們坐下來談論食物,於是我發現自己的香蕉咖哩飯真是野人獻曝。
而同一個想法在不同的腦袋集合中可能有不同的普及率,比如在中南美洲,香蕉要烹飪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當地主食)。但在台灣,我們習慣生吃,所以對香蕉煎煮炒炸的事情便相對地「新」。
那麼在這樣的基準之下,我們以一個特定群體的池,比如遊戲業,來作為討論時用的基準。這時候再去判斷一個想法在這個池中是「新」或「老梗」,是否才比較有意義?
否則若要包山包海的說:只要一個想法曾經在哪出現過,就不是新的。那麼的確世界上是沒有多少新的想法,也因此沒有多少創意存在。(不論套用的定義是否包涵執行面。)但這種否定似乎是有點為否定而否定了。
畢竟七千八百年前亞述尼尼微城一個居民「我要飛上青天」的想法,和萊特兄弟「我要飛上青天」的想法實際上是無干無涉的。
一個想法也有壽命與存續時間的限制,一旦它被遺忘、從想法池中移除就不復存在。有些想法的壽命很短,好比我今天想出了一個角色,但並未紀錄也並未告訴別人,兩個月後連我自己也忘了有這回事,那麼這個想法就算是死了。
但有些想法的壽命很長,他們可以透過教導、溝通、文獻紀錄的方式存活。大多數的典籍內容可以歸屬於這類。
在某些想法池中原本盛極一時的想法也可能因為各種因素衰退或消失。死滅的文明、失傳的技巧、被人遺忘的流行歌與曾經暢銷的絕版書屬於此類。
如果擁有類似的環境條件,類似的想法在不同的想法池裡有可能獨立的重複出現。比如說在生活艱困的因素下,極圈依努特人發展出把老人放在浮冰之上。而上古中國則有棒殺老人的傳統。這有點像是野狼和塔斯馬尼亞袋狼的趨同演化,表面看上去相似,生態上也佔有同樣的區位,但實際上是不同的生物。
所以說七千八百年前亞述尼尼微城一個居民,閒暇時坐在樹下看小鳥想「如果我揮手揮得夠用力或許也能飛上天」,和萊特兄弟不管為什麼原因「我要打造一台飛天載具」。
不過說起來沒記錯的話萊特兄弟的年代好像不只一組人在研究飛行器,有幾組互拼的樣子,所以「製作飛行器」這個點子大概不是他們提出的「新」點子,只是他們在飛行器的設計上有新點子。
如果要一概而論當作是完全相同的東西,我個人覺得很難同意。至少必須在作下「等同」時說明相同的立基點在哪。不然捉著一點就可以等於來等於去當然世界上沒有新東西。然後等於來等於去,反正都是「一樣的東西」,也就自動丟掉繼續深入檢視這些想法的機會。
說起來我其實是為了某些事情尋找爆料地點才會跑到那個板上的。結果就不小心追起了那篇。(算算戰了超過半年呢。)說實在的我也是很無聊才會作這種事。(遠目)
寫這麼一堆其實就是我要反對「點子人人都想得出」和「創意已死」的說法 ^^b
最後,一組小的想法,只要它們連在一起出現的頻率夠多,組合成的東西或許可以視為一整個更大更複雜的想法。
犧牲老人以利子孫
用棒子打死老人以利子孫
由兒子出面拿棒子打死老爸以利子孫
由兒子出面拿棒子打死老爸以利子孫,這樣才叫孝順
天空之城由飛行與城堡構成;香蕉咖哩飯包含了麵衣油炸、烹飪香蕉與咖哩燴飯;「一組職業打造的平衡小隊」,包括職業 ABCDE 與平衡和小隊的概念。
是以一些研發小組或創意小組會強調跨界整合或跨界團隊。一個原因很可能就是讓來自不同想法池的腦袋重新組成一池,增加想法重組的機會。對個人來說,則或許可以藉由經歷或學習的方式,來增加自己腦袋裡不同東西重組的機會。
這部分則是我不同意「所有元件都是舊的,所以合成的結果不新也沒價值」。
以上
好像根本都在講道金斯的瀰庫嘛……傳教一下有興趣的買個一本吧?自私的基因
封狼妳真的把那一大串討論都看完了?好厲害!我看不到兩成就投降了…… mOm
就看完少部分的感想而言,我贊成「執行力」比「創意」重要。畢竟即使是毫無創意、只是把舊有元素兜一兜的遊戲,也可能賣得很出色——遊戲產業的特性是如此。當然也可能有人會爭論「把舊有元素兜一兜」之中必然包含某種創意,但這問題太細微了,暫時不在此討論。但我比較在意的是很多人把「創意」和「點子」搞混。點子通常是天馬行空胡思亂想、或是浮光掠影靈機一動下的產物,許多人都能累積很多點子,但經過深思熟慮後,判斷其確實可行而願意為其投注時間心力之成本時,點子才能昇華為創意。
由上所述:一、具備執行力的人才知道如何讓點子昇華為創意;二、從結果論來說,創意是執行的結果,滿腦子點子卻不知如何實現,往往只是徒增妄想吧。
跨界整合是非常棒的想法。在兩個舊的元件之間建立未曾有過的新關係,確確實實是一種創意。因此我也覺得「所有元件都是舊的,所以合成的結果不新也沒價值」這句話大致上是不成立的。只是如果元件總數有限,那麼組合關係也終有一天會被用完。近年來科幻文類便興起跨界整合,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 ?
補充:在下對於奇特的食材向來著迷不已,若有機緣巧逢「把香蕉切片裹麵糊油炸放在飯上再淋上咖哩醬」,還請不吝賞賜 😀
唔, 我到是比較偏向:
1. 點子的「好/壞」與「新/舊」是獨立事件,是以即使是梗也可能仍是好遊戲。(耐玩嘛)
2. 任何「執行」來自原初的「想法」。垃圾進垃圾出,沒東西進就沒東西出。要製作老梗遊戲,心中也必須有份老梗的藍圖在才成。
當然也很多點子或想法根本不具備被執行的可能(或許是白濫)或雖然產生了但沒有被執行(或許不完全是白濫但想到的人沒有執行力)。不過鮭魚蛋也不是每粒都能長成大鮭魚的,更多的是成了某人的軍艦捲(?)這樣。
說起來就是概念與執行兩者缺一不可,實在不知道為什麼可以吵那麼大一篇。
話說,其實我原本打算的菜目是分開的咖哩、飯或印度烤餅、以及甜點炸香蕉,不過光這樣拿來寫文章似乎不夠有力,所以想著想著就升級了。:p 可能得等炸香蕉真的成功了再來測試香蕉咖哩飯吧 XD
目前第一次測試結果是:熱香蕉和炸麵皮味道似乎還算合,不過香蕉受熱會變軟,而我第一次的麵衣調得有點太稀因此賣向和口感都不太夠。第二次測試的時候會試著把麵衣調稠一點試試。
說到炸香蕉阿,我高中時有吃過(一片),是我同學做的家鄉菜。我本來是不想吃的,但我同學用小狗被遺棄的眼神看著我‧‧‧恩‧‧‧其實還不錯吃,不過他用的香蕉跟我們平常生吃的香蕉不太一樣,沒有香蕉味,口感和味道和黃地瓜一模一樣說。
那個應該是中南美拿來當主食用的大香蕉吧。
所以就意義上來說,其實比較接近地瓜而離我們生吃的香蕉比較遠沒錯呢。
以前電視節目好像有提過, 似乎也叫羊角香蕉
剛剛查了一下, 大陸方面似乎有產羊角香蕉http://www.aidsnursingucsf.org/files/Nutrition_Booklet_CH.doc
大概吧?
話說炸香蕉測試到第三次……剛起鍋的時候挺不錯,可是香蕉接著會出水軟糊掉麵皮(唉呀)
看樣子又是得找個女奴(!?)在鍋邊煎大夥一邊吃的東東……囧
提到羊角,記得之前社團活動有同學用褐色大毛巾做了個羊角頭+白衣白裙來 cos Star War 的莉亞公主……(是走囧風的歡樂 cos 沒錯啦。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