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寫過兩篇這個題目,才發現題幹用詞的是「遺體」而不是「屍體」啊。
其實就像之前提過的,我對徵文原本沒有什麼特別興趣。這次是因為閃光有參加所以看著看著覺得題目也挺有趣的。
不過隨機跳著讀過幾篇參賽文之後卻開始覺得有點失望起來。不知道是我運氣太差還是怎麼樣,感覺讀到的幾篇大多數在切合主題上作得不是那麼漂亮。(有切題的作品,但數量令我意外的相對少數,或是剛好都是我沒點進去的幾篇。)
我不是太確定所謂的徵文題目,是要以該題目為文章的「主題」,還是文章只需要出現至少一次能符合該題目的「情境」即可。若是後者,則的確大多數的作品都辦過沒有遺體的葬禮。但若是前者,則合格的參加者可以說是一下銳減。
可以見到對於這個題目的常用詮釋方式有幾種:某種抽象的東西「死了」(夢想青春之類)、死者的身體無法被取得(戰爭中失蹤、墜崖失蹤之類)、死者的身體因故消失或破壞(偷走、吃掉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抽象的東西逝去了,的確不會留下殘餘。因此這是一個很不錯的解題方式,但問題在題目後半的葬禮。
所謂的葬禮,是一種與死亡有關儀式。如果什麼東西死了,它可能會獲得一場喪禮,也可能不會。若是花了很大的篇幅來描述青春年華如何「死亡」,卻在「喪禮」的部分簡短帶過甚至沒有提及,這若非功虧一簣也是焦點有誤。同樣的道理,寫那些沒有留下遺體的死亡。花了很多心思去琢磨怎樣特別的死法,卻在喪禮上無甚連結的簡單帶過。那麼在主題符合的程度上一樣有問題。
那麼對於那些死者亡故後屍體才消失的寫法,有很多同樣是把篇幅與重點花在「如何讓屍體消失」。在這裡比較有趣的地方,是所謂的葬禮,不但是一種與死亡有關的儀式,也是一種讓死者「離開」生者的儀式,不論是一種正式的道別或者擺脫(作祟)。不論是土葬、火葬、水葬、天葬或食人族把父兄吃掉,最後的結果便是要讓遺體「消失」(在土裡、在火裡、在河裡、或在誰的肚子裡)。
因此如果單純的只寫「讓遺體消失」,那其實根本是一個普通的「有遺體的葬禮」。即使有些在寫完遺體消失的原因前後另外補上一個空棺葬禮,如果遺體消失的過程寫得更加生動費神,儀式性十足,那其實也只能說是「所以那才是他真正的葬禮,只是我們為了掩人耳目再辦一場普通的給人家看看,在此略提作為後話」。
「有遺體的葬禮」當然不符合「沒有遺體的葬禮」這個題目。
毆打別人這麼多,再來要反求諸己一下。(抖)
這次寫的兩篇我都已經貼在部落格上了,一篇是〈下午三點的點心〉一篇是〈大白菜之死〉。〈下午三點的點心〉因為字數的關係其實沒有參加徵文,〈大白菜之死〉則比較像是擴寫改編加到一千字之後的結果。要說的話,我自己是更喜歡〈下午三點的點心〉。
首先第一個問題是,什麼是「遺體」?按照一般理解來說,是生物死亡後所剩下的「身體」。但是,如果我的鍵盤壞了,我說那是「鍵盤的遺體」要「明天來把我鍵盤的遺體拿去丟」,意思為何大概大家都能明白。是以我們可以把這個詞從死亡的生物引申到失去功能的事物上。
再來是葬禮。前面提過葬禮要讓遺體消失。那麼沒有遺體的葬禮要作什麼?一個想法是讓「不是遺體的東西消失」。所以這構成〈下午三點的點心〉一篇的基準:
我們吃紅豆麵包,但是我們不吃紅豆麵包的遺體。
我們吃點心,但是我們不吃點心的遺體。(後者失去了「作為點心的功能」。)
而「吃」的這個動作,在咬嚼吞的動作之外還並有同化的意含。「紅豆麵包上哪去了?」「葬身在我肚裡了。」這樣的對話相信也很好理解。
可惜我雖然在板上貼了這篇,後來也給過一點提示。不過似乎沒人發現這個文字遊戲,或者說大家覺得這遊戲太冷而不值一提。
〈大白菜之死〉一篇為了擴寫,所以點明被吃的東西是一顆大白菜。這裡的想法其實比較接近我在寫〈下午三點的點心〉之前的原始構想:以前的生物老師說過「你們吃那些水果啊,吃的時候都還是活的。(把胖胖多汁的細胞一個個咬破。)」
所以大白菜是被作成沙拉生啃的。
不過,用第一人稱敘述來寫的一個危險是,活活吃掉也可能只是一種「死法」,而非一種「儀式」。為了保持「葬禮」的儀式性這顆菜除了咬文嚼字以外,我盡量減少它情緒性的想法,儘管是第一人稱卻更像是旁白般的敘述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刪減掉不少慘叫和咒罵人類的話啊。(笑)
不過最後的結果儀式性好像還是差了一點,對死亡和葬禮的意味不太夠分明。延伸的程度也大輸〈下午三點的點心〉。儘管都是名詞,比起來點心比白菜更抽象一點,任何奇特的怪物或變態,只要下午三點是醒著的,都可以吃下午三點的點心。也因此下午三點的點心實際上可以是任何正常的或令人毛骨悚然的東西。
唯一的好處是這篇有滿一千字啦。(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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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我就不貼過去那邊板上了。看那邊一片和樂融融我還是別當壞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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